浙江在线9月2日讯(通讯员 郑铭明)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和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稳定和扩大优势产能促进生猪稳产稳供稳价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认识生猪稳产稳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保重点、保优势产能、保种猪”为重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稳定现有生猪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快已开工猪场建设,加快全产业链培育,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2019年以来,浙江省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大力新(扩)建大型规模猪场,生猪生产逐步恢复。但自今年2月以来,受全国生猪产能较快恢复、养殖成本大幅上升等影响,生猪价格出现持续较快下跌,新建猪场建设偏慢,长期困扰生猪产业发展的产能大幅波动问题未根本破解,影响我省生猪自给水平和保供能力提高。
通知要求——
加快已开工现代化规模猪场建设
“一对一”跟踪解决建设中遇到的污水纳管、用电、用水等困难,实行土建+设备+引种平行作业,力争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方面,废水采用按标准进行纳管、达标排放、农田灌溉或回用等处理方式,不得层层加码。
加强生猪全产业链建设
优化种猪企业布局,稳定规模猪场存量,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形成一批产业链条全、创新能力强、绿色底色足、联合机制紧的全产业链,不断提升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全链条生产效率。
严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全面排查生猪养殖、调运、屠宰、经营、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非洲猪瘟防控风险隐患,加强省外调入生猪落地监管,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督促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面落实自检制度。加强流通环节猪肉产品非洲猪瘟日常监测,迅速开展一次屠宰企业异地专项检查。
建立生猪生产计划管理和逆周期调控机制
根据全国生猪产能和供求情况,适时调整政策措施。在生猪产能过剩、价格低迷时,要保护优势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控制新增产能。加强市场监测和生产调度,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为主要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实行逆周期调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在合理水平,防止产能过度下降。
进一步稳定财政信贷支持
稳定现有省级财政综合奖励政策,加快规模猪场引种补贴和年底前可投产的新(扩)建场奖补资金拨付,保护生猪养殖积极性。对列入省增产保供的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延续贷款贴息政策,对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新增或扩大产能所需的生产流动与新建、改扩建资金贷款,由省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继续给予1%的贴息。金融机构要稳定生猪生产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盲目限贷、抽贷、断贷。鼓励有关保险机构进一步发展生猪期货价格等保险,进一步丰富生猪保险产品,增强生猪产业风险保障能力。省产业基金继续优先支持大型现代化养殖场建设和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审批发放进度,稳定社会资本发展生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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