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1日讯(记者 戴睿云 通讯员 颜新文 《反腐败导刊》记者 杜玲玲)临近年关,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黄隘村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二期施工现场,一片繁忙景象。作为2021年我省388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项目之一,该项目总投资近5亿元,建成后将成为海曙区域内最大的宜居、节能、安全型安置社区。为护航项目建设,在项目筹划之初,属地纪委监委就主动将监督融入发展大局之中,成立工作专班与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进行协调。
2021年是我省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被赋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光荣使命的起步之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精准把握“国之大者”,把政治监督更好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以项目化监督撬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有力保障“十四五”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聚焦“两个维护”
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落细
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全省上下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
“现在公益林山界清楚了,还可以用来贷款,太方便了!”前不久,龙泉市住龙镇龙星村村民张高忠通过“益林富农”应用顺利贷款12万元。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助力山区县共同富裕,龙泉市纪委监委把公益林补助列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建立“益林富农”场景应用。自该应用运行以来,该市山林纠纷从2019年的584件下降至2021年的4件,累计精准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7.08亿元。
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找准政治监督着力点,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落细落实。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后,省纪委监委紧跟中央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系统构建监督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制度机制。
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2021年初,省纪委监委就制定了年度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等七项内容确认为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重点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形成政治监督清单全面落实。
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必须严肃查处,开展问责。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现相关问题17个,并有力推动纠正解决,确保落地见效、令行禁止。
服务发展大局
创新项目化监督方式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小切口”撬动、项目化管理推进各项政治监督任务落实,切实增强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浙江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傅安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国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期,我省频频通报涉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这正是我省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成果。
粮食问题是“国之大者”。我省是产粮小省,粮食调入的大省,粮食产需缺口大、自给率低。为守住管好群众的“粮袋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2021年初省纪委监委就把粮食安全问题列为政治监督12个项目化选题之一,在全省开展专项监督。2021年8月以来,根据中央纪委统一部署,牵头推进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省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1080个,完成整改767个,健全完善制度433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25件,立案83件,留置24人。
2021年以来,我省围绕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部署开展立项监督,确立了打造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的制造枢纽、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创新和人才政策集成落地等12个政治监督选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在本地区的具体表现,把政治监督具体到不同层次、不同领域。
护航政治生态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近期,省委11个检查组正对全省11个设区市党委和11家省直单位党组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这是我省强化政治监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举措。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检查更加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落实党委书记、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纪委、组织部相应责任的“五张责任清单”,透视地方政治生态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突出“关键少数”。2021年以来,根据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省委牵住主体责任落实“牛鼻子”,制定出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十三项实施意见,细化制定“五张责任清单”,以清单化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
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各市县和省直单位纷纷对标制定责任清单,建立工作机制,自上而下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金华市委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市委书记直接约谈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宁波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推行“三交底”廉政谈话,围绕主体责任履责、所在单位问题、重要廉政风险清单,与新任党委(党组)书记面对面谈话交底;江山市纪委监委深入实施“头雁领廉”工程,配套制定加强村级“一把手”监督四大方面共43条规定,监督促进村级“一把手”规范履职。
2021年是省市县乡集中换届年,省纪委监委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治画像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联系监督地方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档案、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收集梳理监督信息,纳入“两档案”管理,动态更新档案内容。
省纪委监委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形成全省政治生态建设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对各地各部门主管、监管、直管业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
截至目前,全省共对25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实行责任追究,14个党组织、318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内问责,95人受到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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