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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推动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扛起共同富裕示范使命担当
2022年02月18日 10:34:34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郑亚丽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标志着浙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实施意见》的重点工作有哪些,如何确保全面贯彻落实?2月17日,记者采访了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记者:《实施意见》出台有什么背景?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社会作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之后又多次在国际场合重申,展现了气候雄心、大国担当和全球领导力。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随后,又多次就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研究部署。特别是在2021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又一次进行了系统深刻的阐述和全面部署,为推进“双碳”工作提供了战略指引和行动指南。

  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落地,2021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两个重要文件发布,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目前,浙江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通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按照“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的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这是我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记者:《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实施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4个维度,按照省级统筹、三级联动、条块结合、协同高效的体系化推进要求,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构建“6+1”领域碳达峰体系,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围绕2025年、2030年、2060年3个重要时间节点,提出了能源利用效率、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系列量化指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1.5%,森林蓄积量达到4.45亿立方米。到2030年,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5.15亿立方米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后稳中有降。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这一系列目标的设置,既体现了“全国一盘棋”的要求,也展现了浙江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责任担当,表明了浙江切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坚定决心,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方能实现。

  记者:《实施意见》对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了哪些部署?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在多目标平衡中寻找最优,是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的全方位变革。《实施意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硬任务、能源安全为硬底线、碳排放为硬约束、百姓生活品质为硬需求,提出十方面33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数智治理体系,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变革。

  二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低碳高效行业,改造提升高碳高效行业,构建高质量的低碳工业体系。

  三是深入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大力推进能效提升,严控高碳能源消费,积极发展低碳能源,推动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

  四是推动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化,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体系低碳转型。

  五是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化水平,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建筑全过程绿色化。

  六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巩固提升林业碳汇,增强海洋湿地等系统固碳能力,推进农林牧渔低碳发展。

  七是强化公众节能降碳理念,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全民碳普惠行动,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八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技术产业协同发展,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战略。

  九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完善政策法规和统计监测体系。

  十是培育市场交易机制,创新绿色生产和消费管理机制,推进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零)碳试点,创新绿色发展推进机制。

  记者:如何确保《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党中央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任务。但眼下,各地对如何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问题认识还不够统一,“攀高峰”“冲高峰”的思想认识误区依然存在,如果不能遏制化石能源的过快增长,尤其是煤炭的过度增长,势必将对高质量碳达峰产生巨大压力。

  各地必须正确认识这一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简单以达峰早晚、峰值高低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尺,要按照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新要求新路径,以高质量发展是硬任务、能源安全是硬底线、碳排放是硬约束、百姓品质生活是硬需求为导向,以保障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为底线,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高效协同,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的碳达峰。

  一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省里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强化省级部门协同,定期研究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及时调度市县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将碳达峰相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强化年度考核和目标考核,统筹综合考核和条线考核,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落实机制,分解年度目标、分解关键变量,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层层压实责任,构建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三是建设双碳数智平台。按照“大场景、小切口、跨领域、场景化”数字化改革要求,集成全省“6+1”领域多源数据,打造“数据多源、纵横贯通、高效协同、治理闭环”的双碳数智平台,以数字化手段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工作机制重塑,形成碳排放“目标分解、监测跟踪、形势分析、考核评估、整改提升”全链式闭环管理模式,实现数智控碳。

  四是推进低碳零碳试点。按照“点上突破、线上推进、面上展开”思路,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推进低碳零碳试点示范。督促各地切实扛起试点主体责任,建立低碳试点推进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创新探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试点示范早见成效。

  五是健全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示范带头,倡导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策技术宣贯,反映企业发展诉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实践。全面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标签: 实施意见;工作;二氧化碳排放;省发展改革委;碳排放;非化石能源... 责任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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