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6日讯(记者 祝梅)记者从25日下午召开的浙江省古道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古道的地方立法。
古道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良好,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根据省林业局此前组织的全省森林古道资源普查,浙江省现存古道1200余条,总长9000多公里,目前已作为文物保护的古道有53条。“浙江的古道多分布于山地丘陵地区,沿线自然景观优美,人文古迹资源丰富,还记载着生动的民间传说。”省林业局局长胡侠介绍,保护和利用好这些古道资源,对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赋能山区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
“办法规定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作为古道主管部门。”胡侠介绍,浙江的古道大多是森林古道,为此办法突出古道原真性、连通性的保护要求,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明确除古道路基、路面路石外,附属的古亭等资源、设施以及文学作品、典故传说等历史文化内容,还有沿途森林植被、地质景观等周边环境都在保护范畴内;古道的修复、管护等所需必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为更好贯彻落实办法,省林业局还制定了《浙江省古道分级保护办法》与《浙江省古道保护修复导则(试行)》。前者将根据古道本体情况、周边环境、非物质文化价值、历史遗存、基础设施和影响力等因素,将全省古道评定为3个等级,实现分级保护;后者则要求各地推进古道交通衔接设施、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标识系统、连接线等五大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古道修复行为,注重提升古道游的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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