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相关负责人提醒——
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正确做好个人防护
2022年03月08日 08:36:58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3月8日讯(记者 郑文 通讯员 江歆)疫情发生以来,我省不断加强社会面管控,公众应如何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正确做好个人防护?3月7日,记者采访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相关负责人。
“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份或地区。”省疾控中心传防所相关负责人提醒,外出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主动亮码、测温,保持“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不去密闭和人员聚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若发现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请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接受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果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前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乘坐高铁、飞机、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电梯轿厢、公共卫生间、影剧院等密闭环境,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用手接触拉手、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部位后,及时洗手和进行手消毒。在公共场所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减少与他人交流,不扎堆、不聚集。
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或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应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首选私家车出行,并注意开窗通风。此外,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保护健康的有效手段,如尚未接种新冠疫苗,应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接种。
标签:
公共交通工具;人员聚集场所;口罩;传染病预防
责任编辑:
李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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