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一头牵着市场,一头系着百姓,人们的衣食住行娱,样样都离不开市场买卖。营造一个公平消费环境,是人们的共同追求,也是奋斗高品质生活的“标配”。
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主题聚焦“消费公平”,更强调一个“共”字,释放出促进消费公平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需要每一个市场主体、每一个消费者协同发光发热的明确导向。
共促消费公平,不仅事关消费者本身,更牵动国家经济大局。政府工作报告中,“消费”成为高频词,前后出现15次。其中既有对过去一年居民消费水平强劲提升的点赞,也有在新起点上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需求”的方向引领,更有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政策“导航”,强调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
连续多年,国家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写入重要文件,出现在五年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清晰列入“国家账本”,就是要持续、接力形成消费公平的环境氛围。因此,“共促消费公平”,已成为新征程上全社会面临的共同“时代命题”,于大局大势尤为重要,不仅要答好,而且要答出彩。
从宏观层面理解,消费被视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融入经济“大盘”,不论是后疫情时代出口转内销的经济新策略,还是“消费复苏”“经济回暖”的市场期待,都离不开消费引擎的拉动。加之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消费潜力巨大,是中国经济蹄疾步稳、稳步向前的坚强信心和底气。从大处着眼,共促消费公平,大势所趋、发展所需、迫在眉睫。
从微观层面来看,消费无疑是衡量人们幸福指数的关键“变量”。道理很朴素,“购物车”里的商品不仅价廉、更物美;买来的商品货真价实,没有消费纠纷;商家发放的消费券“零套路”,全凭真情实意,等等,都会给人带来舒心的消费体验。反之,就会影响消费体验,让市场乌烟瘴气,抑制购物热情,进而影响消费领域经济大局。
从时空维度来衡量,如今的全国大市场,随着在线消费、直播带货、平台购物等持续兴起,在线消费越来越成为人们的习惯和主流。放眼望去,南方海鲜、北方水果、农村土特产、奢侈品店里的高端货早已跨越地域,“零障碍”流通。在线经济方便了消费者的同时,也为一些别有用心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假冒伪劣、以假乱真、高度效仿等消费纠纷案件层出不穷。
共促消费公平,挤压虚假“水分”,离不开各地的给力撑腰。3月12日下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3·15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湖南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会上,当地一口气公布了全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出现的加油站销售渗水汽油、4S店强制购买汽车保险、经营者诱骗老年人购买虚高价格商品、游乐场主“跑路”退费纠纷、美容会所夸大宣传诱购商品等“反面典型”公开曝光,旨在以儆效尤、警醒警示。
对造假、售假等行为“零容忍”,是各地营造公平消费空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有姿态。
目光再次聚焦到人口大省、消费强省湖南。当地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市场短板,以一贯从严的姿态营造公平消费环境,并从消费者投诉大数据中洞察出新问题——新型消费领域投诉数量增多。当地从消费者维权门类中细心梳理,发现直播带货、低价套路营销等新型消费领域投诉数量增多,涉及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双减”退费、未成年人网游充值等问题,无不为下一步加强过程监管、营造公平消费环境找准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找准问题,靶向施策,方可有的放矢。从大环境看,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解决消费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点,湖南看得很清楚。对此,面向未来,湖南立起了“加大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力度、加强消费维权法规和制度建设、强化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提升消费维权现代治理能力”四个方面崭新定位和奋斗目标。
从教育引导到建章立制,再到监管执法、推行“无理由退货”实践……这其中,多方合力,是靶向施策的核心逻辑。显而易见,湖南集更大的力量来促进消费公平,整合的是参与市场买卖的各领域多维度力量,生动注解的是一个“共”字。
对此,全省上下不仅要深刻理解“共促消费公平”的时代价值和意义,更要起而行之、生动实践。从政府到企业,再到平台、消费者个体等,都需要积极融入其中,责任共担、氛围共创、握指成拳,让监管“无死角”,举报“零门槛”,共同营造出更加公平的消费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出更加坚强的市场循环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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