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在“七一”前夕,对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进行走访慰问。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会同财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和基层党组织扎实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使开展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激励动员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全面准确掌握走访慰问对象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向走访慰问对象转达党中央和省委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慰问对象和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走访慰问,各级党组织要具体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走访慰问活动,注重发挥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作用,做到应访尽访。
通知强调,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开展走访慰问结合起来,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宣讲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铸就的伟大精神,积极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和老党员、老干部、烈士、因公殉职党员干部等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贡献,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通知指出,省委组织部将转拨中管党费并从省管党费中安排资金,下拨至各地各单位用于开展走访慰问。各地各单位要从本级管理的党费中尽快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在“七一”前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