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4日讯(记者 陈雷)8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
今年7月30日,浙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介绍,《实施意见》是浙江聚力打造数字变革高地的指引性文件,对推动浙江数字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率先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政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实施意见》包括了哪些内容?会上,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新忠介绍,《实施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浙江发展、构建“平台+大脑”支撑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和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实施意见》明确了浙江数字政府建设两个阶段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此外,在《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浙江坚持和把握了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努力体现浙江辨识度、力求可操作可落地三方面原则。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的大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陈新忠表示,下一步,浙江将以《实施意见》为纲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努力以深化数字政府建设为“两个先行”提供强大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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