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荣浩“硬刚”单依纯,这瓜,吃得解气。
3月29日,李荣浩在微博发长文控诉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上强行侵权演唱他的代表作《李白》,言辞之激烈、逻辑之严密,在内娱实属罕见。
整件事的脉络其实很清晰:单依纯团队事先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申请授权,李荣浩方已经明明白白拒绝了。可3月28日演唱会当晚,单依纯在没有拿到授权的情形下依旧唱了改编版的《李白》。
说白了,这就是明知故犯的侵权。商业演出唱别人的歌,先拿授权是最基本的规矩,既是行业共识,也是法律底线。
李荣浩这次维权,每一步都踩在规则上,不给对手留任何翻盘的机会。他第一时间晒出音著协的“未授权声明”,直接封死对方所有借口,而后四连质问:“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流量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这不是什么情分问题,这是法律底线问题。
更狠的是,李荣浩提前预判了对方的回应套路。他在长文里说:希望你不要说“我不知道,都是公司干的”。结果单依纯的第一次回应,恰恰就是“我刚彩排下来,会尽快和团队搞清楚状况”。这话说出来,就违背了行业最基本的常识,《李白》作为单依纯的翻唱代表作,必然是她本人敲定的;授权申请的进度、是否被拒,是团队必须同步给艺人的核心信息,几乎不存在“艺人完全不知情”的可能。
第二天凌晨,单依纯又发了第二次长文,承认“实际未获得书面授权”,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李荣浩的回应更干脆:赔偿我不要,我要的是规矩。
这事儿触碰的版权红线引发了大家的关注和深思。有些人会觉得,不就是一首歌嘛,至于闹这么大吗?其实,这根本不是一首歌的事。它戳破的是行业里藏了太久的陋习:总有人觉得,翻唱别人的歌,先唱了再说,大不了事后补授权。总有人觉得,版权就是张纸,人情、流量、热度都可以往上面踩一脚。可他们忘了,每一首歌背后,是创作者熬了无数个日夜的心血,不是免费的公共资源。
此类事件在乐坛不是第一次发生。2007年,张学友在杭州开演唱会,唱了几首不是他本人创作的歌,主办方也没申请授权。最后法院判了,三名主办方连带赔偿8万块。
这起事件给整个行业提了个醒:版权不是摆设,法律不是儿戏。流量再大,也大不过规则;人设再好,也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就像李荣浩说的那句话——“不要让任何一个坏人尝到甜头。”这话,值得所有从业者记在心里。关注小新说,了解更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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