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珍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是民政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能。我省民政部门积极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坚持从源头治理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结合基层治理实际,我省民政部门将扫黑除恶工作重心对准村(社区)换届选举、村务监督等方面,坚决将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清除出村干部队伍。去年4月,省民政厅下发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着重从加强宣传教育、健全信息线索发现处理联动机制、完善村级民主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和强化协同配合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开通举报热线电话。
去年底,省民政厅修订完善了《省民政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市、县(市、区)。各地积极落实,加强村级民主管理监督,着力构建“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如三门县探索制定出台《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及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账镇管”和村务公开,全面从严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监督。
去年以来,全省民政部门重点协助组织部门对2017年村(社区)换届选举“回头看”,有效指导各地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坚决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人员排除在基层政权之外。全省民政部门还将进一步抓好各级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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