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日讯3月12日,宁波怡景花园小区,十五楼的空调外机金属支架意外脱落,从天而降砸在年轻女孩头上。女孩当场倒地昏迷,送入医院ICU病房。
3月22日,上海黄浦区西凌新邨一大楼外立面高空坠落,一位过路居民不幸被砸身亡。
3月26日,杭州凤凰南苑一幢9楼外立面外,放空调外机的水泥底座脱落,砸中小区一位50多岁的阿姨,送医急救……
过去半个多月,接连发生数起高空坠物。建筑外立面安全问题引起政协委员们的高度关注。
定期展开检查
消除头顶的隐患
尹兆青是杭州江干区政协委员,热心公益的他,也是一名小区业委会的负责人。最近杭州凤凰南苑发生的高空坠物砸伤他人一事,他一直在关注。“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这一点,尹兆青感受尤为深刻。
一年前,他所在的小区发生的一件事,让他心有余悸。一根老化的水管,把停在楼下的一辆车砸出了一个大坑。幸亏,没有伤及行人。
这件事之后,身为小区业委会主任的他也在反思,要对小区的外立面进行排查。他的想法很快得到业主们的支持和响应,花了2万多块钱,对小区的100多根水管进行了排查和检修。“我们小区房龄超过了20年,外立面已开始老化。这次排查中,我们就发现了10多根摇摇欲坠的水管。后来这些水管都被更换和加固了。”
尹兆青举这个例子,也想说明一个事情:很多时候往往出了事后,才会想起去排查。“如果可能,我们能否形成一个机制,能够定期检查老旧小区的外立面,提前消除这个悬在头顶的隐患,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和尹兆青委员一样,宁波鄞州区政协委员杨美科认为,对老旧小区要加强排查,相关部门要督促社区、物业定期排查老旧小区的空调外挂金属支架、外墙瓷砖、石材干挂、外墙立面装饰等,还要对隐患部位及时做好维修。
同时,他认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给小区安装防高空抛坠摄像头,“我所在的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金地国际花园小区,在2019年就安装了64个高清摄像头,这些摄像头全部朝上,专治各种高空抛物,效果显著。”
不要只关注美观
更要关注质量安全
杭州凤凰南苑高空坠物一事,同样引起了省政协委员、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的关注。当钱江晚报记者电话联系上虞晓芬教授时,她第一时间就向记者打听被高空坠物砸伤的周女士情况。当得知她有所好转的消息时,她舒了一口气,“万幸万幸”。“这的确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频频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身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住房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虞晓芬教授这些年一直从事房地产相关的研究。
在她看来,外立面的隐患,不是极个别小区的问题,尤其像贴着面砖、石材干挂的那一批老旧小区,隐患会越来越多。她分析说:“以前开发商在外立面设计时,多半从美观角度考虑,会使用一些面砖、大理石干挂等石材,但这些材质都是有一定寿命的。像大理石干挂的寿命一般是在15年至20年左右,过了寿命期,就有可能发生脱落等意外的风险。”
虞晓芬教授建议,要从设计规范上要规定建筑外立面使用面砖或石材干挂的范围,并严格执行。“美观固然重要,但质量安全始终要摆在第一位。”她说,建议从立法上明确外立面保质的内涵,如果说防渗漏的保质期是八年,则防脱落的保质期应该更长。她还建议,在交付的过程中,开发商应把外墙使用寿命等情况,明明白白地告诉消费者,“比如石材干挂的使用寿命多少年,面砖正常寿命是多少年,在规定年限内,开发商该负什么责,过了保质期,谁来承担责任等。”
另外,虞晓芬教授提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小区环境变美不是第一位,安全问题才是第一位,“一些老旧小区在这一轮改造过程中,一定要把外立面的隐患排查放在重要位置,给外立面打上‘安全补丁’。”
建议多管齐下
建立长效机制
建筑外立面谁来维护?万一外墙瓷砖或玻璃脱落,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谁来负责?是业主、物业还是施工单位?至今没有确切答案。
省政协委员、从业37年的资深律师金克明在接受钱江晚报《同心桥》栏目采访时表示,外立面高空坠物这个问题确实很复杂,应该用精细化方法使之更具有操作性,“比如外墙高空脱落,和高空抛物不是同一回事,谁的责任问题,现在都很难讲。这个应由相关部门牵头进行鉴定,明确责任。”
金克明认为,物业要负起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另外也可借鉴上海、广州等地经验,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规章,建立长效机制。
“这些老旧小区的外墙面,如何进行修理和维护,费用由谁来出,隔多久维修检查一次,牵头人是谁,万一伤到人应由谁负责等,这些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金克明说。
记者了解到,浙江也出台了《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对房屋使用安全做了规范,但对防止外立面坠物的相关细则还不够明晰。
【他山之石】
来看看广州和上海怎么做
钱江晚报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广州市住建局就《广州市建筑物外立面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努力从源头上防范“祸从天降”。广州市《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住宅楼栋所有业主,作为住宅建筑物权所有人,是建筑物外立面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简称安全责任人),每5年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安全责任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建筑物外立面;在外立面存在脱落的情况下,可以在不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列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外立面进行修缮。
在今年3月1日,《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上海实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制度,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清的,使用人为安全责任人。《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同时明确:根据“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括玻璃幕墙、外墙面、空调支架在内的种类繁杂的高空坠物隐患处置责任。而作为被委托方,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必要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原标题《建筑外立面谁来维护?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谁来负责?政协委员热议建筑外立面脱落危害:不能等悲剧发生,才想起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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