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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为校外培训机构项目明确鉴别指标
“学科”“非学科” 边界不模糊
2021年09月28日 07:27:11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纪驭亚

  浙江在线9月28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纪驭亚)27日,我省公布《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据悉,该《指引》为解决我省“双减”工作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学科非学科类项目边界模糊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

  《指引》明确,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指标包括:申请培训目的以应试提分为目标,旨在提高学生学科成绩,为升学考试服务,属于学科知识导向;培训内容围绕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培训方式以刷题、考试、重复读写等反复机械训练为主要形式,以预习、授课和作业辅导等为主要教学方式;培训评价以学科类考试的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强调甄别与选拔。

  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指标则包括:培训目的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以培养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培训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以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培训方式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等为主要教学方式,突出实践性、创造性;培训评价强调学生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不与学科类考试成绩挂钩。

  按照《指引》要求,我省将建立“1+11+X”三级专家鉴别委员会,即省级、设区市级和县(市)级(区级是否成立由各设区市确定)按要求分别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成立鉴别专家委员会,包括学科专家、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可由教研人员、学科骨干教师、培训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人员参与组成。专家人选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能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审核确认。收到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后,培训机构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由3位及以上专家共同实施审核。

  专家委员会根据审核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出具鉴别报告,明确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并注明参与鉴别的专家姓名及其专业职务。专家鉴别报告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参考,据此作出的行政决定相关责任由职能部门承担。鉴别结果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便于统一管理。

  该《指引》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培训服务的机构。面向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标签: 学科;培训机构;指引;标准规定 责任编辑: 董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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