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4日讯 (记者 方臻子) 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日前,住建部与浙江省政府签署《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围绕实现住有所居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建设全域美丽城乡,创建优良人居环境,为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浙江示范。
《协议》明确了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等4方面部省合作内容。
根据《协议》,在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方面,住建部将指导浙江省探索完善住房供给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开展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在温州市设立部省合作联系点。
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方面,指导浙江省加快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综合性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治理城市内涝,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支持申办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方面,支持浙江省加快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试点,开展智慧社区(物业)建设试点,在嘉兴市设立部省合作智慧社区实验室;支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开展新型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试点。
在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方面,支持我省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城市体检评估、乡村建设评价,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绘好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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