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包括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内的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2022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噪声管理的通告》,将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2022年6月1日至7月3日)加强噪声管理努力为我市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其中,针对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作业,合理安排工期,因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取得夜间施工证明并公告;特别要加强高考(6月7日至10日)、中考(6月16日至17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2日至3日)时间的噪声自律管理。
此外,该《通告》要求,各地生态环境、教育、公安、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在考试期间要组织人员对考点学校周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等现场进行巡查,防止噪声污染,要落实中高考期间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噪声干扰考试的情况。
同时各相关部门还要加强管理以下五类干扰考生正常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一)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机械加工、切割、已交付使用建筑物装修、夜间进行运输装卸作业等活动;
(二)文化娱乐、餐饮等场所噪声污染,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噪声扰民的;
(三)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广场舞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过大音量的,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四)机动车、机动船舶、划龙舟等噪声扰民的,考试期间机动车、机动船舶驶入考点附近的;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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