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直公积金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帮助浙江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并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从1200元/月提升至1500元/月。以上优惠政策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公积金;浙江责任编辑: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