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高新区建设局的消息,为切实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该区日前出台了《宁波高新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在联合审批阶段,根据市级相关文件,试点放宽加装电梯申请启动条件——
同时,进一步简化电梯加装审批流程,实现从申请到部门审查网上全流程办理,由高新区建设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联合审查,确保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手续。
对已纳入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住宅小区,争取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同步实施。
资金保障方面,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每部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拔付给属地街道管理,专项用于加装电梯事宜。
涉及管线迁移的费用,扣除按政策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部分后,其余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部,具体由街道负责落实,以减轻业主加装电梯负担,调动加装电梯积极性。
高新区一小区加装的电梯。记者 周科娜/摄
此外,针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后续维护保养落实难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后续管理主体是申请对象本身,在施工前可通过适当提高电梯加装建设费用、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保等方式多渠道建立电梯后续维保机制,属地街道要做好加装电梯运营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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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电梯;补助资金;改造工程;管理主体责任编辑:杨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