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司法厅获悉,7月15日下午,省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草案)》(下称草案),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入,一部综合型地方性法规的推出,将适应浙江电力事业发展需求。草案分为总则、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产与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设施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68条。
草案涵盖电力事业发展各个环节和各类主体,将主要解决保障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落实“双碳”目标要求;引导源网荷储友好互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完善市场规则,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加强供电保障和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服务能源行业上下游、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保障民生贡献力量;以数字化改革赋能供用电保障升级和数据安全开放,助力电力保供等方面问题。
当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清洁能源资源有限,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形势严峻,开展立法有利于强化和凝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用能理念。条例有效推动电能替代和需求侧管理,明确电力市场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提升浙江电网运行调节能力,完善系列配套机制,确保清洁能源顺利接入新形势下的电网并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浙江电力事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浙江民营经济活跃,“获得电力”是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草案规范解决绿色发展、电网运行、电力消费、保障民生、电力监管、电力执法等问题,加强农村及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有利于固化浙江电力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做法,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根据浙江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的要求,草案将远程抄表计费、计量装置在线监测等具体措施予以固化和规范,推行能源电力数字化改革,对进一步推进各电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助力浙江打造数字变革高地有积极意义。
从长远来看,推进条例实施,有利于浙江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和电力事业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利于推动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