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牵头,会同市“五水共治”办,在大陈岛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黄鱼苗294万尾、贻贝苗1.25亿颗,为水域生态补充“能量”。
根据《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2022年全年,台州市将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3亿单位以上。期间,台州市需综合考虑辖区内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科学确定放流物种、区域、数量、规格、时间等,因地制宜选择有利于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土著物种,有序开展增殖放流和跟踪监测工作。
“此次放流的黄鱼苗平均体长约7.4厘米,是近几年台州市增殖放流活动中质量较好、规格较大的一个批次。另外,贝类养殖还起到一定的生态修复作用,可预防藻类水华发生。选择在大陈岛海域投放,是因为大陈岛区域本身就是黄鱼、贻贝生产的重要水域,具有非常优越的生长条件,有利于提高苗种的成活率,实现既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又发展渔业产业的双赢目标。”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总工程师许鹏飞介绍。
近年来,台州市努力丰盈“海上粮仓”,在辖区海域连续开展鱼虾蟹贝类增殖放流活动,通过放养达到护养台州市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的目的。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市、县(市、区)两级渔业部门在温岭、玉环、三门等地陆续投入400余万元,将1.45亿单位大黄鱼、黑鲷鱼、曼氏无针乌贼、日本对虾等名贵水产品苗种放流大海,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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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台州;生态责任编辑:吴珂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