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筹资标准和转外就医自理比例有变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普通门诊起付线降低
本月1日开始,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进入集中缴费期,集中缴费期截止到今年12月20日。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完善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城乡居民医保缴纳费用较往年有所提升。为加大保障力度,新出台的医保政策在全市转外就医的个人自理比例方面进行了统一,同时降低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普通门诊起付线。
在筹资标准方面,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85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165元。相比去年个人多缴35元,财政多补贴65元。
大学生的筹资标准保持不变,为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元。
缴费时间方面,从今年起,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统一调整为每年的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大中小学生的缴费期也统一在这个时间段。
在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的个人自理比例方面,原本各区、县(市)情况有所不同,特约医院和非特约医院的个人自理比例方面也不一样。政策调整后,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了转外就医的个人自理比例,并取消特约医院和非特约医院的区别。
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绍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发生的符合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先个人自理10%后,再按规定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绍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先个人自理15%后,再按规定报销。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因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治疗,需转到市外就医的,请提前办理转院手续,否则转外就医的个人自理比例会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本次政策调整,也给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带来了福利。”绍兴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说,随着此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含急诊)的起付标准由400元降低至200元,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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