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公共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44条,包括总则、服务设施、服务供给、医养与康养、保障与激励、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八个部分,填补了湖州居家养老方面的立法空白,以法治力量守护“最美夕阳红”。
湖州有98%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湖州人口老龄化率达到27%,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最广泛、最迫切、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条例》的出台,明确了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老年人家庭等各方职责。对于政府,要求制定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强调规范服务,对于标识设置、信息公示、合同订立等内容作出规定,并设置法律责任以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督促子女履行赡养、扶养义务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老人享受助餐服务 共享联盟吴兴站 何伟卫 摄
对于老年人用餐难、基层医疗服务供给不充分、养老护理队伍力量不充足等居家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条例》也积极回应提出具体破题举措。乡镇(街道)要设置老年人助餐场所,针对农村偏远地区的实际情况,鼓励邻里助餐,解决“舌尖难题”。根据辖区地理覆盖、人口分布、卫生计生资源等实际情况,湖州将改造提升一批智慧健康站,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方便老人看病不再愁。
值得一提的是,居家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力度也将大幅提升。《条例》首次提出为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每月不少于80元标准的养老服务,在原有现有政策基础上有效拓展受益范围。该市将依托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身心健康、文娱拓展、社会支持、需求对接等21项服务内容,并且逐步实现个性化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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