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4日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设立第二批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宁波市位列其中,成为12个第二批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之一。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是按照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经地方申报、省级教育部门推荐,教育部统筹遴选确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部省共同推进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备忘录要求,大力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宁波市积极申报第二批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率先锚定目标,擘画蓝图。
在2022年8月召开的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研讨会上,宁波市教育局负责人交流汇报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行动方案,受到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及与会专家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宁波市将紧扣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共同富裕先行的时代主题,牢牢把握质量生命线,以综合改革撬动高质量发展,以实验创新引领教育改革,健全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高标准育人方式,完善高水平保障机制,加快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基础教育,助力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当全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宁波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将通过实施“优质资源扩面”“育人质量提质”“办学活力激发”“综合素质提升”“综合评价改革”“教育合作深化”“普惠资源优享”“城乡师资共进”“教育数智赋能”“教育平安护航”等十大行动,培育一批县域实验区及种子学校。到2025年,实现和谐共进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融合共生的高标准育人方式基本形成,协同共建的高水平保障机制更加完备的建设目标。
为此,宁波市将成立市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验区各项任务落实,研究解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宁波市教育局将实行专班化运作,建立揭榜挂帅、工作联系、定期推进、工作晾晒、信息报送、数字化支撑等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宁波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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