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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指导意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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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0:05:19
2024-04-11 10:05:19 来源:潮新闻 记者 朱承 詹慧雯 孙一鹏 蒋敏华

  4月11日,浙江省建设厅等部门就《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明确相关流程和支持政策。

  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这是全国首个出台的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基本原则、组织实施、政策保障、工作要求等四个部分,提出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障安全、优化流程,自愿申报、试点先行等原则,探索建立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流程与服务机制。

  “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实践,对逐步进入存量更新阶段的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省建设厅副厅长姚昭晖说。

  当前,浙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74.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04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进入中后期,城市建设发展已逐步进入存量时代。自201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全省已累计开工改造5550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76.4万户。但一些建成年份较早的住宅,当前改造模式无法解决危旧住宅的难题。

  《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自愿、自主,住宅小区可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自愿提交更新申请。申请经所在地地方政府审核通过后,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条件,组织编制更新方案,包括建设方案、资金筹措、产权处置、项目设计等内容,并由业主共同做出实施决定。

  在已经开展自主更新的杭州浙工新村,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明年就能竣工交付。该小区世纪80年代,2023年5月,小区成立了居民自主更新委员会,向政府提交自主改造申请。在近100%居民同意的前提下,政府将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审议,实施项目改造。经过签约、立项、可研批复等程序,小区改造项目于11月28日正式开工,居民需要自掏5亿元作为出资,出资比例超过80%。

  业内人士认为,“自主更新”的模式既有利于消除城市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提高群众宜居水平和幸福感,又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有望拉动建筑业等行业新一轮的投资和消费。

  据介绍,《指导意见》于今年5月1日正式试行,浙江将推动试点扩面,加快形成一批多种类型的自主更新模式案例,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探索提供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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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老旧小区;更新责任编辑: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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