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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土有责 湖州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刚性落实
2016年08月31日 10:08:27 来源: 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记者 杨骏

  浙江在线8月31日讯 安吉县天子湖镇迂迢村党支部原书记华某违规购买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有关费用;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工作人员刘某因公车私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有关费用……

  近年来,我市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紧盯重要节点,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形成持续震慑。去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7起,处理156人,其中1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我市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健全完善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推动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41项责任清单,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主抓直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深化拓展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率100%,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当面汇报率100%。同时延伸拓展报告范围,市、县区监察局组织听取县(区)政府党组书记、乡镇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探索建立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双审”制度,对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审查。制定出台《湖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创新设立“党纪教育一刻钟”工作载体,把党规党纪教育与业务工作推进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纪律学习教育。完善约谈背书制度,党委及纪委主要负责人定期与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约谈后由被约谈对象写出情况说明,并由负责谈话的领导签字背书后上报或回复,发挥制度刚性作用。

  责任追究是倒逼责任落实的有效措施,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对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

  去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一案双查”22起,处理5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4人,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与此同时,我市注重夯实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行“阳光村务指数”,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通过每月了解工作进度、重点关注发现问题及查处、个别协商指导等方式,着力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风巡查开展至今,全市已完成227个行政村巡查工作,发现问题1702个,立案13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标签: 党建;责任;廉政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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