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湖州 正文
安吉县法院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 促进当地企业转型升级
2016年10月24日 14:08:40 来源: 湖州在线 记者 茹玉 通讯员 童华 陈向

  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如何打通破产程序启动难的“最后一公里”? 10月19日,安吉法院筹集设立200万元的专项援助资金,激活企业多年闲置的资产,促进当地企业转型升级。

  企业倒闭资不抵债,想走破产清算之路,盘活闲置资产,可是连看管厂区设备、评估财产等基本的费用都无从着落,这该怎么办?今年10月以来,安吉法院在当地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筹集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200万元,专门出台《关于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暂行办法》,有效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破产费用不足、维稳压力山大等难题,保障破产审判工作的有序推进。

  这设立的200万元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到底怎么使用呢?据安吉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笔企业破产援助资金是由安吉县财政部门安排设立的,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年度结算,余额结转、差额补足。安吉法院对无产可破、不足偿付管理人报酬等情况可申请使用援助资金。对应终结未及时提请终结破产程序而增加的工作成本,管理人报酬差额已补足部分,法院认定管理人违反勤勉、忠实等过错情形下的报酬均不予援助。

  为科学管理和使用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安吉法院专门成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审核小组,负责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的管理和审核,成员由破产审判业务部门、司法行装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人员组成。对符合援助资金使用条件的案件,由管理人向破产合议庭提出申请,经审查后报审核小组审核,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个案一般不得超过10万元。

  此外,安吉法院实行监督惩戒“约法三章”。在使用援助资金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将损失控制在年度援助资金核定金额的20%以内。对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安吉县财政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管理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援助资金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训诫、罚款、限制执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安吉;法院;援助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