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肢体一级残疾的苏大娘一直享受着每个月20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50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再加上664元的全额低保金,共1364元的补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苏大娘一家的生活压力。
65岁的苏大娘因病致残,瘫痪在床多年。今年,一场重病又雪上加霜,令全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好在,残疾人“两项补贴”雪中送炭,给了这家人一份生活保障和一份生活信心。
2016年5月,吴兴区在全市率先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出台《吴兴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和《吴兴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补贴对象、标准、申请及审批等内容,规定两项补贴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两项补贴”助力兜底保障
相比普通人,许多残疾人不仅劳动创收能力弱,而且存在额外的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在收入少、支出多的情况下,残疾人家庭普遍面临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
在政策出台前,吴兴区低保残疾人每月可领取低保金664元,“两项补贴”发放后,能到低保残疾人手里的钱就更多了。家住湖城吉山社区的俞大伯就是这项政策的受益者,根据规定,一个低保残疾人每月除领取664元低保金外,还可领取每月20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俞大伯是肢体四级残疾的低保户,“两项补贴”政策除了让他每个月能拿664元的低保金之外,还能得到200元的补助。
根据规定,具有吴兴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18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均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随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调整。目前,吴兴区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两项补贴”实现精准助困
施女士退休多年,但几年前她因意外中风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长期卧床请护工照料。退休金无法承担她每个月的护理开销,生活负担越来越大。“两项补贴”制度实行之后,她每个月可以拿到50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府扶残助残的政策越来越好了,社会对我们残疾人也越来越关心了,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和关怀。”她说。
相比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的是低保及低保边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针对的是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与残疾人的残疾程度、生活自理能力有关。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 250元和125元。对符合条件的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可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对家庭不具备照护条件的可向区民政局、残联申请机构托养照护服务,补贴标准上浮50%。这个补贴标准还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护理支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仅面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一般家庭的重度残疾人也可以通过申请领到补贴。
严格把关确保政策落实
兜住底、保民生,是残疾人工作的基础和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策出台后,区残联对残疾人家庭逐户上门宣传,使残疾人和家属及时知晓“两项补贴”申领程序和补贴标准,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为规范操作程序,吴兴区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这4大步走程序,把严审批关。力争做到政策宣传一个不漏,申报资料齐全无误,审核材料一丝不苟,审批程序及时高效,资金拨付准确到户。同时,加强动态管理,要求乡镇街道每月上报享受人员增减表,对残疾人享受对象做到每月复审核定。“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发放,并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据飞英街道残疾人工作专管员小褚介绍,为了显示公正公开,会将“两项补贴”的申请人员信息张贴在公示栏中公示,而且每个月的申请人员都要公示一周,确保精准救助。
此外,乡镇街道民政、残联、卫计部门还组建评估小组,开展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对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以及长期照护需求、托养服务方式等进行调查评估。
据悉,自2016年1月1日“两项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截至本月,该区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00人,金额70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90人,金额805万元,累计投入资金共1514万元。
按计划,到2020年,“两项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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