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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全面推广“余村经验”
2019年05月03日 12:03:27 来源: 湖州日报 杨楠

  浙江在线5月3日讯 近日,湖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广“余村经验” 大力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湖州市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着力抓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健全完善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八个村”建设,大力提升全市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是湖州的又一张亮丽名片。多年来,余村零上访、零诉讼、零事故、零刑案、村“两委”干部零违纪,余村先后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和全国文明村,成为乡村治理的示范样本。《意见》提出,到2020年,湖州市在“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的基础上,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300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任务,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助推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到2035年,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较高水平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和谐有序、充满活力。

  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八个村”建设是其中的核心任务,“余村经验”提供了范本。按照《意见》的要求,湖州市将坚持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实施“支部带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移,全力实施“发展强村”;强化村级自治组织作用,丰富基层民主自治实现形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全力实施“民主管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全力实施“依法治村”;推进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升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农村文化建设,全力实施“道德润村”;高质量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实施长效化治理,全力实施“生态美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全力实施“平安护村”;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动村级事务阳光公开,加大对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全力实施“清廉正村”。

  (原标题《大力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我市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推广“余村经验”》)

标签: 乡村治理;湖州市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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