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初秋时节,德清县钟管镇沈家墩村的一片片农田里,稻子随风摇摆。眼前的场景让梅新章备感欣慰:“20年前,我们通过改革创新设立‘股票田’,增加了农民收入,保证了粮食生产,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今年64岁的梅新章,1983年至2013年在沈家墩村担任村干部,1996年起任沈家墩村党支部书记。他清楚地记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村里经济条件不好,全村家家种地,可人均耕种的田少,收入并不高。
1999年,梅新章担任村支书的第4个年头。那年秋天,村里面却没有多少秋收的喜悦。“种粮效益低,村民普遍种粮积极性不高,全村有10余亩农田闲置。”梅新章回忆,当时也有些种植户想要扩大生产,却找不到土地。
有什么办法既可以让愿意种粮的村民扩大生产,又能让另外的村民安心从事其他工作,并坐收土地红利呢?梅新章想到自己不久前参观的一些股份制企业。“当时我对股份制企业的理解是,股东把资金交给企业,企业根据资金量大小给股东分红,我想我们能不能也学习一下,让村民把农田交给种植大户,丰收后,大户给大家分红。”梅新章说。
“这样一来,农田就成了农民手里的‘股票’。”梅新章说,可是真要实施“股票田”做法,却没那么简单。为此,梅新章组织沈家墩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了20多次会议,最后全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统一:同意在全村开始“股票田”试验。
然而,当党员干部到村民家中做宣传发动工作时,却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村民对“股票田”表示了反对。接下来的日子里,梅新章带着村里的党员干部,挨家挨户地给那些不理解的村民算收入账。渐渐地,那些不理解的村民也开始认同这一做法。
1999年10月25日,沈家墩村以村集体的名义,把160户农户的210亩成片的农田流转了过来,村民每年每亩可享受550元租金分红。村集体再通过公开招标,以平均每亩650元的价格转租出去。村民有了稳定的租金收入,村集体也有了额外的收入,种植户还可以扩大生产。
这些农田,大部分用于种粮,少部分不适合种粮的用于发展经济作物。第二年,这些田就获得了丰收,种植户们挣到了钱,而其他村民不仅得到了分红,也通过务工、经商、养殖等方式有了更多收入。
“春风十里稻花香,水清沙白鱼儿壮。股票田里好风光,致富乡里树百强。”如今,沈家墩村100%的土地都是“股票田”,它已写入沈家墩村的村歌。而从一块“股票田”开始,德清也拉开农村土地改革的序幕——2013年5月,德清在全省率先完成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2015年2月,德清成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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