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8日讯 (记者 何苏鸣) 近日,记者从湖州市委组织部获悉,截至11月底,湖州市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村均年经营性收入预计将达130万元以上。目前,当地正在研究制定新目标:力争全市每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湖州历来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自2012年起实施“五年强村计划”,2018年又出台“三年强村计划”,把消薄任务年度化、具体化,并纳入基层党建述职和区县综合考核。今年,全市964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9.76亿元、村均203.92万元。其中,总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达732个,300万元以上的村160个。
高质量发展,是湖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一方面,我们勇于放弃蝇头小利,不为落后企业和项目打掩护,真正保护好环境;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投资周期、自身实力,坚持效益优先,杜绝市场风险大的项目,杜绝投入高效益差的项目,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湖州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逐年对全市所有行政村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底调研,逐村建档立卡,准确掌握发展瓶颈、可用资源等情况,并指导各区县出台强村计划,所有欠发达村落实“一村一策”,层层压实消薄责任。
南浔区善琏镇通过“一户多宅”专项整治,2018年复垦土地105亩,获得奖励资金3800万元,以此推动进一步发展。安吉县上墅乡刘家塘村吸引近2亿元社会资本投资休闲旅游项目,村集体资产从原来不足200万元一跃至7000万元。德清县东衡村更是一举关停矿产企业,填平矿区,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设24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引进35家企业,打造钢琴小镇,每年给村集体带来1000万元收入。
改革不仅带来村级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更有效提升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我们以党建融合资源、用活资源,在全市推广了改革活权法、项目引入法、美丽撬动法等强村十法,进一步让农村资源要素活起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该负责人表示,湖州还将进一步提升村庄“造血”功能,加大力度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确保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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