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了。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即展开了对夜间餐饮油烟“综合查一次”的零点行动,并开出了全省首张因垃圾混投产生的罚单。
“执法队员曾经多次上门指导,但是没想到还是出纰漏了,我很后悔没有按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安吉县某烧烤店经营者张某说。据了解,经营者张某在收拾餐桌时,将餐巾纸、一次性筷子、食物残渣等垃圾一同收进了一个垃圾桶内。执法队员在检查该店后厨时发现厨房里设有多个带分类标识的垃圾桶,但是每个垃圾桶内都混合投放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其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局执法队员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接受完处罚后,该店立马进行整改,执法队员现场对工作人员加强了垃圾分类培训。“这次我是真的吸取教训了,希望接下来能够把‘坏事’变‘好事’,真正把垃圾分类做好。”经营者张某表示。
据悉,为贯彻落实《条例》,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前期已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普法活动。“《条例》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县生活垃圾管理执法行为,全面推进‘垃圾革命’具有重要意义。在《条例》实施后,我们迅速跟进执法,组织开展了这次零点行动,希望可以通过宣传、执法双重手段,尽早督促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该局昌硕执法所执法队员余畅说。
处罚不是目的,让全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才是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建立垃圾分类执法与管理的联合督查机制,抓源头重细节,保持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全覆盖检查、全过程处置、常态化执法,通过边宣传、边指导,边执法、边普法,引导群众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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