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近日正式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内河船舶“多证合一”制度首次被正式写入地方法规,标志着我市这项全国首创的改革举措有了法治保障。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三个一”创新,扎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从内河普通货船“多证联办”起步,向信息集成化突破。在业内率先推出“一艘船一本证”,把原本内河普通货船需要办理的6本证书合而为一,集成于《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确立起该类证书制式标准。
在省级部门的支持下,我市统一不同证书的换发时效起算点,不断推动“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和“浙江省数字政务2.0平台”数据共享和关联耦合。在《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的制作上,由最初的“2小时出1本证”提升到“1小时制多本证”。
此外,我市还在《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上加盖电子印章,引入二维码技术创新“船舶信息码”,建立“一船一证一码”绑定关系,以保障证书防伪和数据查验的需要。监管人员只需通过“海事通”APP扫描“船舶信息码”,或录入“船名、船舶识别号”等,便可迅速详查船舶信息。
20多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我市坚持“多证联办”服务标准,在《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办理过程中,创新推行“一窗受理、一并审批、一窗发证”工作模式,并面向船户推出邮寄送达服务,结合水上服务区帮办寄存和“海事通”APP,让船民“靠岸即可拿证、自行就可验证”。
市港航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新修订的《条例》中,原《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正式更名为《内河船舶综合证书》,接下来将继续做好“多证合一”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推动内河船舶实现“一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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