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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为备受争议的婚姻法“24条”打补丁
补充规定明确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017年03月01日 05:41:2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肖菁 王曦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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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3月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肖菁 王曦煜)2月28日,最高法出台《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分别作为24条的第二款、第三款。

  在现实中,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往往真相扑朔迷离,处理起来困难重重。最惨的不是离婚,而是离婚后还要为前夫还债。如今,新规似乎为解决难题、追求司法正义提供了更大的可行性。

  记者采访正因丈夫欠下巨款跑掉而身陷官司的虞女士,她表示对此次新规还是有些失望,因为举证太难,“规定再好,我无法拿出证据,还是没用。”

  律师解读新规亮点

  非法债务往往隐藏很深

  2009年结婚,2013年离婚,离婚半年后,女方突然被告上法庭。原告说,你老公,哦,不,你前夫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曾经向我借了20万。你们俩需要共同承担这个债务。

  女方愕然。要知道,离婚时,她跟男人协议,房子车子都归男方,她就拿了点家电,儿子跟她。双方说好,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

  这还只是开始。将这对曾经的夫妻列为被告的案子陆续抵达法院,一共有20来件,都是催讨借款,借款均发生在两人离婚前半年,总金额达到400多万元。

  女方找了大堆证据,比如男方一直沉溺网络赌球,男方单位领导和同事也纷纷作证,说单位也对男方赌球处理过。

  但是,判决很残酷,判女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女方的代理律师,浙江智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委员会主任祝双夏说,这个判决正是法院机械地适用了24条的推定原则,只要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明知道夫妻之间有约定为个人债务”,就一律推定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而在现实中,这两种约定极其少见。

  此次对于24条的补充规定,则直接明确了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个“亮点”,不过法律界人士还期待能够在举证责任等问题上有更进一步的开拓。像本案中,要女方来证明这是男人的赌债很难。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表示,在离婚官司中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难度很大。不仅是现实中很少有“个人债务”的约定,而且非法债务往往隐藏很深。比如赌债,借条上往往书写的是“用于经营“,“用于周转”等,在债务性质的认定上,就关系到举债人配偶的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权衡问题,如果真的是经营所借债务呢。

  当事者说举证太难

  规定再好,我无法拿出证据怎么办

  “听到消息,我先是惊喜,然后仔细看了下,又觉得有些失望。”

  昨天,听到最高法终于针对“24条”出了补充规定,正因前夫欠下巨款跑掉而身陷官司的虞晓,心情坐了趟过山车。

  而在她所在的“离婚被负债-婚姻24条”QQ群里,这个消息已被刷屏。钱报记者在群里看到,其中大多数人表示有些失望,他们认为,这次补充规定其实没有什么新意,“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这一点,在以前的案件中,其实也是这么判的。

  “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举证太难了!”她们一致的诉求是共债共签:要我来还钱,可以,起码拿出我签过字的欠条!

  “离婚被负债-婚姻24条”QQ群有500人,其中绝大部分是离婚被负债者,管理者李秀萍来自北京,她的前夫欠下300万元后跑路。

  “婚姻是个筐,债务往里装”,李秀萍告诉记者,群里绝大多数是女性。

  她针对群内人员做的一项调查显示,“24条受害者”中87.1%为女性。因为“24条”,这些人的命运陡然转变,几乎都是官司缠身,有的还在上诉。

  虞晓是浙江舟山的,上周五,她的诉讼案二审刚下来,她需要负担前夫欠下的100多万元欠款。二审前,虞晓曾找到过前夫,他坦承那些借来的钱自己拿去网上买黑彩了,有的是拿去赌掉了。

  于是,虞晓找到当时丈夫在网上的充值记录以及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她这才发现,2015年3个月间,丈夫在黑彩上花了上百万。

  虽然有这些证据,但是最后官司还是输了,因为她无法明确证明这些债务就是丈夫赌掉的钱。

  虞晓说,事后法官私下跟她说,他也没办法,“实在绕不过‘24条’,证据不足,就算判了是她前夫个人债务,债权人一上诉,还是会改判成共同债务。”

  虞晓表示,这次出台了补充规定是件好事,但最关键的举证义务依然没有改变,“规定再好,我无法拿出证据,还是没用。”

标签: 债务;离婚;前夫;女方;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举证;证据;婚姻;男方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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