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非机动车停放行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便市民出行,展现城市良好国际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杭州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区位设置技术导则(试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杭州市城管委开展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施划工作。
截止7月31日,杭州市各区城管局会同交警等部门共同踏勘现场,对泊位设置的合法性、合理性共同进行讨论研究,共确定需新增停车泊位2522个,其中上城区确定泊位179个,下城区151个,江干区634个,拱墅区389个,西湖区446个,风景区12个,开发区48个,萧山区24个,余杭区526个,滨江区8个,大江东5个,富阳区100个。
此外,各区城管局对城市主要大型住宅区周边以及道路条件具备的开阔人行道进行施划工作,共施划新增泊位1448个(11035米),上城区126个(930米),下城区151个(2592米),江干区446个(2295米),拱墅区322个(2139米),西湖区213个(1274米),风景区12个(164米),开发区48个(705米),萧山区2个(35米),余杭区107个(642米),滨江区6个(54米),大江东5个(100米),富阳区10个(105米)。
据悉,目前市、区部分人行道上还有一些以前存留的单车泊位,对于这些旧的停车泊位,各区城管局与交警共同踏勘现场,对原有泊位进行回头看工作,并针对不符合《杭州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区位设置技术导则(试行)》设置要求的泊位一律取消,符合导则要求的泊位按照规范施划后继续使用,经过确认共计2717个泊位符合要求,其中下城区228个(2773米),江干区2135个(13122米)(江干区已完成原有泊位编号1169个),拱墅区329个(2421米),西湖区21个(148米),风景区4个(70米)(景区已完成原有泊位编号4个)。
各区在泊位施划过程中根据各自的情况积极创新,比如风景区在飞来峰停车场星巴克后面停车场里施画非机动车泊位,在少年宫西广场、苏堤出租车上下客内侧、苏堤北口小广场、石函路口作为临时非机动车泊位停放处;下城区、西湖区施划进度较快,已完成第一批施划泊位,正计划施划第二批泊位;余杭区与莫干山路浙江交通技术学院校区做好对接,预计将非机动车泊位在校区内施划,一方面解决停车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校区周边区域的美观,在文化中心公共区域,不占用人行道施划泊位。
接下来,市政中心将会继续督促各区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施划过非机动停车泊位的城市主要大型住宅区周边以及道路条件具备的开阔人行道进行查漏补缺;并督促各区做好8月份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工作,加快进度做好剩余泊位第二、第三批施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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