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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入园入学要这个证!
2017年08月05日 08:34:31 来源: 浙江新闻APP

  浙江在线8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纪驭亚)8月4日,记者从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划个重点:原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想要在杭州入园入学,需要提交家长社保证明、家庭房产证明等材料,而今后,就读和入园入学条件只限定在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持有杭州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这一个要求上。也就是说,报名程序将更加简化了。

  据悉,此项新政适用于年龄在3至14周岁非杭州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用地域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市区),不包括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四县市。

  而为了平稳过渡,2017年市区幼儿园、小学招生中随迁子女入园、入学实行过渡期。即2017年8月31日前,未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仍可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和《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入园、入学。

  2017年9月1日起,这两项暂行办法将停止执行,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申请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须持有有效居住证。

  还有一个问题家长们也很关心:随迁子女在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规定报名时间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有效居住证的,当年可以入园、入学吗?

  “学校报名一般于6月进行,但以8月31为最后截止日期认定。”杭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未在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规定报名时间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必须先进行预登记。而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家长应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幼儿园)安排入学(入园)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入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应优先安排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并完成报名的儿童入学入园。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服务制度出台后,杭州市教育局还将与市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一起,在居住证量化服务制度框架内研究制定积分入学办法,使入学(入园)报名更加方便简捷,使随迁子女入学(入园)安排更加科学合理。

标签: 居住证;子女;入学;报名;流动人口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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