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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们注意啦! 国家网信办发布公众账号及群组信息新规
2017年09月08日 13:47:45 来源: 杭州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就《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关于《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八个问题

  1 《规定》所要规范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具体指什么?

  答:《规定》所称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以注册用户公众账号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具体而言,在各类社交网站和客户端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如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百度的百家号、网易的网易号,今日头条的头条号、腾讯的企鹅号、一点资讯的一点号等;在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和秒拍、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在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用户公众账号等,均在本规定适用范围之内。

  2 什么是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

  答: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用户提供公众账号注册使用服务的网络平台,即管理方。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注册使用或运营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也就是使用方。

  3 《规定》提出了哪些倡导性、鼓励性要求?

  答: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是当前网上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社会影响很大。对此,《规定》强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都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当前,政务新媒体快速发展,在发布政务信息、引导网上舆论、提供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规定》按照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的思路,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注册使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发布政务信息或公共服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同时也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信息安全保障。

标签: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公众账号;账号;服务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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