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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我不知道,也不认识
2017年12月29日 04:45:3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詹丽华 俞任飞

  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詹丽华 俞任飞 文/摄)在追踪云河大厦1500万元征地补偿款去向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矛盾集中爆发之前大多数业主对这么一笔巨额资金的来龙去脉知之甚少,对小区业委会工作不知道也不关心更谈不上有效监督,甚至有的当了十几年业主却从没看过小区收支账目……这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问题?

  带着疑问,我们随机采访了20位不同小区的业主,问了三个同样的问题:你们小区有业委会吗?业委会成员你认识吗?小区的经营性收益有哪些你知道吗?

  得到的答案,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颁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逾十年。业主被法律赋予了权利,但大多数人却仍没有能力或意愿履行。

  入住三年,业主还是很茫然

  业委会?我不知道,也不认识

  春晓2014年年初搬进新家,这是一个回迁房小区,很多都是原来的老邻居。“小区绿化差点,但都是熟人,吆喝一声就能凑两桌麻将。”跟着春晓在小区里转了转,单元楼门口大多挤满了电瓶车,门厅里好几块墙砖已经剥落,水泥裸露,电梯门上早已被各种小广告占据撕掉一层还有一层,这看起来实在不像一个交付不足四年的新小区。“楼道感应灯坏了一年多,也没人修,物业也不管。”

  物业不管,为什么不找小区业委会呢?“业委会?我们小区有业委会吗?”春晓问旁边的麻将搭子。“大概有吧,我不知道。”麻将搭子又转头询问隔壁的邻居。

  “我不知道,也不认识。”邻居也是一脸茫然,随后又满不在乎地说,“我管他呢。”三个人都笑起来。

  那遇到与物业的矛盾怎么办呢?“吵啊,吵得过就吵。”春晓说得理所当然,两位邻居在旁边点头。

  吵不过呢?“不交物业费。”三个人异口同声。“(我们这儿)很多的,就不交(物业费)。”春晓说,反正搬过来三年了,她还没交过物业费,“管理这么差,为什么要交!”今年春节,春晓同一个单元的住户有三家先后被盗,这让她很没有安全感,可除了换门锁,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她不知道小区有没有业委会,也不知道业委会有哪些人,对小区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了解自然更无从谈起。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20位业主中,像春晓这样,对业委会、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不知道、不关心也不愿意发表意见的人占了八成以上。

  业委会怎么选,业主很无奈

  看看名字,随便打了几个勾

  大约两三个月前,陈威收到一张粉红色的业主投票单,小区要续聘物业了,业委会聘请的第三方调查公司正在物业陪同下挨家挨户上门要求业主投票表决。他这才想起来,两年前入住的时候似乎确实曾接到过一张写满名字的选票,选举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成员。

  “印象里就看到过那么一张选票,写了十来个名字,谁是谁,我一个也不认识,就随便打了几个勾。”陈威说,如果不是这次物业续聘意见调查,他还想不起来小区业委会这件事,“入住两年多了,业委会有哪些人,谁是谁,我还是一个都不认识。”

  陈威是挺较真一个人,既然业委会上门来做调查,他就要求留下调查意见表和调查说明,填完了再上交,结果被拒绝。调查公司的理由是盖章的调查说明和意见表只此一份,业主只能看看,不能保留。“我连说明都没看完,对方就一个劲儿要求我表态,我就拒绝了。”关门的时候,陈威听见调查公司的人跟物业吐槽,“他说‘这么难弄的业主是少数,多数业主你催一催他也就随便勾了’。事后我还在业主群里问过其他邻居,想知道谁认识业委会的人,把这个情况反映上去,结果同一个单元楼里60多户业主没一个认识业委会的人,也不知道怎么联系。”

  在陈威看来,聘请第三方调查公司是业委会启用业主共有资金办的事,自然应该站在了解真实意愿维护业主权益的基础上做回访,哪有反而偏向物业的。但最终,陈威也不知道具体调查结果,只知道物业没换,原本存在的小区管理问题也没有改善。

  说起来,陈威居住的小区还算一个品质不错的楼盘,物业也是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因为是新小区,很多公共设施还在维保期内,所以相比老小区矛盾要少得多,但因为那次上门调查,他的心里已经有些担忧。“物业每年至少要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的,但我入住两年多一次也没看到过,那些经营性收益何去何从更是无从谈起。”陈威说,有一次快递小哥跟他说起,原来小区物业代收快件,快递公司每月是要向物业缴纳一笔费用的,“在此之前我从不知道有这么一笔钱,不知道其他业主知不知道,业委会知不知道?”

  只有在谈到钱的问题

  业主才会重视一点

  事实上,在我们的随机采访中,像陈威这样的业主已经算是对小区事务比较了解了,有半数以上的受访者不记得是否曾经参与业委会票选,有近半数受访者明确表示既不认识也从未尝试联系业委会成员,更谈不上对业委会工作的认可或信任。

  只有在谈到钱的问题,业主才会重视一点,但关于小区经营性收益的具体内容20位受访者中没有一个人能回答清楚。被提及最多的就是临时停车收费、电梯广告费和经营性用房,更多?不知道。其他经营性收入?不知道。

  即便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业主权利,愿意加入业委会吗?答案非常一致:不愿意。

  采访中,包括为了云河大厦1500万元征地补偿款较真了四年多的业主康玉诚也说,如果不是碰到这样的事,如果业委会值得信任,他也不想加入业委会,因为“太费时间、耗精力”,不仅外人不理解,连家人也不支持。

  “肯定会有要事体的人会去的。”春晓说。“要事体”,在杭州话的语义里带有贬义色彩,多少有“喜欢多管闲事”的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颁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逾十年。业主被法律赋予了权利,但大多数人却仍没有能力或意愿履行。一位曾担任了一年多业委会主任的受访者直言,“你要真的做了,就会发现最后矛盾焦点往往不在业主和物业之间,而在业主与业主之间。多数人习惯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其实不太关注自己的权利,但又都希望别人出头来给自己争取权利。”

标签: 业主;业委;物业;小区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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