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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守护——杭州博物馆藏 杭州海关罚没文物”特展开幕
2019年06月27日 08:56:24 来源: 杭州日报 汤洁 梁侠 庄朝曦 俞倩

  什么能带什么不能带,携带文物出境大有讲究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汤洁 梁侠 庄朝曦 记者 俞倩)“原本它们可能已经流落到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多亏了海关关员在国门把守,让它们留在祖国!”从杭州海关负责人手中接过文物移交书后,杭州博物馆馆长杜正贤很是感慨。

  昨天上午,杭州海关、杭州博物馆文物交接仪式暨杭州海关罚没文物特展在杭州博物馆拉开帷幕。这是杭州海关经海关总署核准,继2017年向浙江省文物局移交77件(套)文物并入藏杭州博物馆后,再次将罚没的99件文物移交入藏。

  此次特展共展出藏品83件,涵盖了钱币、陶瓷、书画、漆木器、杂项等多个类别,包括商代贝币、春秋战国蚁鼻钱、五代雷峰塔砖、西晋青瓷瓷碗、清代粉彩人物盖缸、清代黄花梨木箱等珍贵文物,其中国家三级文物7件,主要为近年来杭州海关在空港旅检和邮检渠道查获,均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值得一提的事,这次展出的文物中还有老杭州熟悉的雷峰塔文物。

  对于携带文物出境,许多市民存在疑惑,自己家如有祖传宝贝,可以带出国吗?

  杭州海关在此提醒大家,根据《文物出境审核标准》规定,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除此之外,还有两类文物也是禁止出境的,包括近现代诸如齐白石、潘天寿等一些大师的作品,以及古生物化石。

  那么,原则上可以出境的文物需要走什么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对于未向海关申报或无法提供出境许可证的文物,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没收,待案子办结后移交文物主管部门。

标签: 文物;文物出境;杭州海关;杭州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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