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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66条》新政明起正式实施
2019年07月24日 09:23:23 来源: 余杭晨报 记者 徐赣鹰 通讯员 孙杰

  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66条》)自7月25日起正式实施。

  《66条》从实施大孵化器战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面扩大对外开放、打造国际人才高地六方面出发,目标是突出发展优势、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余杭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将安排40亿资金助推《66条》新政的贯彻落实,加上对第一产业扶持政策及政府产业基金、重大招商引资“一企一策”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区财政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资金总计将达100亿元,具体包括工业与信息化专项安排约30亿元,科技与人才专项安排约30亿元,现代服务业专项安排20亿元,农林水专项安排20亿元。

  《66条》新政修订的重点是突出产业扶持政策的“精准、快速”。“精准”是指精准聚焦优势产业和产业短板,针对大孵化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市场主体培育、开放型经济、高层次人才等重点支持领域,出台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扶持政策,厚植我区发展优势,着重补齐发展短板,全面提升余杭产业整体能级。同时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贯穿新政制定全过程,明确职责、分工、程序、权限,改变政策繁杂重复的现状,确保体系框架清晰、政策内容稳定、执行主体明了、便于精确取数。“快速”是指优化兑现程序、提高兑现速度。我区配套出台《余杭区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资金预拨机制,加强政策兑现效率的考核力度,确保区内产业扶持财政政策高效实施。各部门、产业平台在申报预算时,明确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审核、项目公示、资金上报及下达等阶段时间节点。原则上,不与企业地方贡献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项目申报,并于第二季度完成审核;与企业地方贡献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应在每年五月底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并于第三季度完成审核。涉及金额较大以及资金安全可控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预拨一部分资金。根据部门、平台上报的兑现时间结点,每年对部门及平台政策兑现速度进行考核,对兑现速度特别慢的,通过预算执行率通报、年终综合考评扣分等方式加以督促,确保产业扶持政策兑现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据了解,在《66条》新政体系下,我区计划配套出台26项实施细则和4项指导意见。其中,实施细则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拟定,并由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指导意见由区财政局和区级主管部门联合出台出具,再由产业平台制定相应操作办法并负责政策的执行。区财政部门将积极推进和督导,配合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尽快拟定、出台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接下来,区各有关部门还将依托钉钉、亲清直通车等载体,结合“三服务”走访,借助“亲企办”“亲禾办”“亲橙办”等企业服务机构,加强精准宣传和服务,确保产业扶持政策高效实施。

标签: 新政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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