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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互联网平台诉用户 不正当竞争案杭州宣判
2019年08月09日 05:37:43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吴巍

浙江在线8月9日讯(浙江在线 钱祎 通讯员 吴巍) 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还伪造微信投诉界面,假冒微信团队处理借款人投诉,杭州两家公司被腾讯一纸诉状告上法庭。8月8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腾讯公司起诉杭州科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宣判,认定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综合考虑微信服务知名度、本案侵权行为模式、两被告认证公众号及贷款产品引流量、两原告维权支出等因素,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65万元的民事责任。

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互联网平台对平台内用户违规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案件。

自2017年11月起,两被告批量注册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伪造贷款资质获得微信认证,在公众号内对其产品作虚假商业宣传,诱导用户在其平台贷款进行违规套现,并收取一定数额的套现手续费。

2018年11月,腾讯公司将两被告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0万元,并登报发表声明、消除影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平台经营性用户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竞争优势的同时,损害平台管理方竞争优势的行为,也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两被告实施的各项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判决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

标签: 被告;网络科技;不正当竞争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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