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杭州市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和2015年制定的《条例》相比,新《条例》的变化不少,其中包括“餐厨垃圾”改名“易腐垃圾”、大件垃圾投放调整以及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
今后处罚会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
很多人都关注到,最近上海关于垃圾分类的处罚很严格。昨天,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2015年出台的《条例》中就明确,杭州的垃圾分类是强制性的,处罚的数量也不比上海少,处罚的标准甚至比上海还要严格。实施至今,杭州已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399件,其中处罚单位3097件,个人3302件(含个体工商户、居民),实施拒运惩戒26例。
“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为了培养居民的习惯,以前处罚的主要还是针对责任人,但是下一步会落实到居民处。对居民多次提醒、多次教育后依然没有改正的话会进行处罚。”该负责人表示,新《条例》实施后,居民没有正确分类,而且屡次不接受教育改正的,受到行政处罚以后,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会进入个人信用记录。
江干城管查处“垃圾分类不合格第一案”
新修订的《杭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昨天上午,江干城管四季青中队来到江干区天虹购物中心检查垃圾分类,并立案查处新修订条例施行后的杭州市第一案。
据了解,位于天虹B座的一家牛排店是今年5月下旬新入驻的餐饮企业,执法人员在该店开业后便上门进行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并对店内负责人进行垃圾分类现场指导,同时要求负责人做好店内员工的垃圾分类培训和动员工作。
但在昨天上午的复查中,执法队员发现店内厨房虽已按照要求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但却仍存在混投错投现象,绿色易腐垃圾桶内有纸巾、塑料袋等其他垃圾,黄色其他垃圾桶内则投放了鸡蛋壳等垃圾。
通过询问现场人员,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知之甚少,分类意识淡薄。执法人员立即对店内人员进行现场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并对该单位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限期接受调查处理。
目前,该单位负责人周某已到四季青中队接受调查处理,该单位因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案由,根据新修订的《杭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这家餐饮机构将面临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执法队员还向当事人宣讲了新修订的《杭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通知其及时做好易腐垃圾标识变更。后续,四季青中队将对该店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系统培训。
萧山城管开出9张垃圾分类罚单
昨天下午,萧山城管开发区中队前往辖区工地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在辖区某工地开出了新条例施行后该区的首张罚单。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工地建设单位是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于去年开工建设。目前,工地内只有绿色一种颜色的垃圾桶,未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分类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且无论是施工区还是生活区,垃圾桶内均存在混投现象,一些可回收物(啤酒瓶、饮料瓶)和其他垃圾(包装袋)等均投放在绿色垃圾桶内。
对此,执法人员就该工地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这一情况,向工地建设单位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开具《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前往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前期,萧山城管开发区中队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已督促辖区内的32个在建工地推开垃圾分类工作,在工地内部及生活区配备四色垃圾桶,并在显眼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告示栏及雨棚,设施设备齐全。该中队还主动联系生活垃圾处置企业,督促辖区所有工地签订易腐垃圾收运合同,由环城生物统一收运易腐垃圾。
另据悉,当天下午,萧山城管新塘中队、城厢中队、北干中队也分别对辖区工地、住宅小区和在建工地开展检查,均发现有垃圾桶脏乱、破损及混投等情况。根据新条例规定,这些情况都属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范畴。为此,各属地中队分别向责任单位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前往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统计,8月15日当天,萧山城管共开出9张垃圾分类“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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