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1日讯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金燕)4月30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宝良等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犯朱宝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为了彻底摧毁这个盘踞桐庐等地多年的黑恶团伙,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历经一年多时间,集中精干警力深入细致调查取证、突破种种侦查难关,仅走访回访知情群众就达2000余人,最终掌握了朱宝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大量犯罪事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支撑”作用,组织牵引杭州全市公安机关纵深推进专项斗争。3年来,共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3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97个,其中,组织侦破全国扫黑办、公安部督办的“1·26”网络恶势力团伙案,被评为全国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突出以打开路,以最强攻势抓攻坚,并在实战中不断创新战法。在线索排查上,通过制定《线索排查工作指引》、研发扫黑作战平台,开展线索“回头看”等方式,广泛排摸黑恶线索,让黑恶势力无法遁形。在案件侦办中,组织“飓风”系列集中收网32次,梯次掀起斗争高潮,针对突出黑恶犯罪,组织开展集群打击,分别打掉套路贷黑恶犯罪团伙328个、涉网黑恶犯罪团伙202个,破获的江干“3·12”新型房贷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公安部领导批示肯定,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此外,还联合纪委监委等部门制定办理互涉案件操作办法、线索研判和传递机制等规范,建立涉伞黑恶案件同步立案、双核双查机制,移交涉伞涉腐线索数、查处数均居全省前列。
扫黑除恶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从一开始就将建章立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军宝典”,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推动长效常治。联动检察机关建立驻办案基地检察官制度,对案件侦办实行全程监督,针对涉套路贷、涉网新型黑恶犯罪,协调检法力量率先制定打击套路贷、涉网黑恶犯罪的法律适用意见和办案指引,有力破解打击难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房管、建委、交通等部门开展小区服务队、矿产资源、交通运输等易涉黑恶领域专项排摸,着力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重道远,必须依靠人民才能打赢,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在专项斗争中,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通过发动宣传舆论攻势,提升线索举报奖励额度等举措,有力激发了群众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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