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2日讯 去店里购物,消费者会问一些问题,店方该不该提建议呢?如果建议有错误导向,消费者有权向店方提出赔偿。近日,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就调处了一起纠纷,给了误导性建议的商家最后赔了钱。
去年10月,永康市民王先生到一家电信公司的苹果授权店参加“存话费送手机”活动,存话费999元获赠苹果4手机一台,每月保底消费80元。两个月后,王先生感觉每月保底消费80元太多,于是返回店里重新办理。店员建议王先生换另外一个新号码,每月保底消费50元。“那原来旧号码怎么办?”王先生问店员,店员说:“如果电信公司打电话来问,你不予理睬,电信就会自动消掉原来旧号码。”于是,王先生听从店员的意见,换了另外一个新号码,也没有消掉原来旧号码。
今年4月,王先生接到电信营业厅来电称,旧手机号码已欠费,要求机主王先生补缴欠费。王先生返回店里向店员反映。这名店员还是建议他:“不要理睬就会自动消掉的,只要回复不认识王先生就行了。”9月5日,电信营业厅再次来电并发短信给王先生:“您的号码手机长时间拖欠电信费用448.07元,请3日内带身份证到各电信营业厅补交费用,逾期未处理的话,您的不良信用档案将录入中国银行征信系统,会导致您无法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房车按揭等金融消费业务。”9月6日,王先生第三次回店里反映,店员还坚称:“不要理睬就会自动消掉的,只要说不认识王先生就行。”王先生觉得不对劲,于是将这家店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店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手机欠费448.07元。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店里调查此事。店方负责人表示,这是店员和消费者私下交涉的行为,消费者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店员的建议可以不予采纳。而王先生则认为,店方为电信公司苹果授权店,店员应具备专业知识,提供的建议应正确可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提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调解,被诉方同意给投诉人充值150元话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业务方面问题,消费者最好当面求证通信公司营业厅等正规单位,而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切不可为了推销而提供有错误导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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