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把账务处理得非常隐蔽,所有的开支都合情合理,即使查也查不出什么问题,侥幸地认为不会出事,直到纪委工作人员找上门之后才明白纸包不住火。近日,义乌市纪委就查处了这样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虚增多报考察人数方式,报销费用的典型违纪问题。
2015年6月,义乌市佛堂镇张宅三村村两委开会研究决定带领全村党员、村民代表前往江西井冈山学习考察,该活动经报佛堂镇王宅工作片和佛堂镇党委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张宅三村委托义乌某旅游公司组织,学习考察时间2晚3天,费用为每人960元。
2015年7月21日,张宅三村村支部书记张某、村委主任张光某、原支委委员兼出纳张发某等带领党员、村民代表共48人参加了该次学习考察。学习考察期间因吃饭加菜、喝酒、坐缆车等原因,超支经费5000余元由张光某先予垫付。
学习考察结束后,张某、张光某、张发某等人商议,怎么样让这超支的部分从村集体账户里套取出来,而不用个人承担。最后决定采取虚增多报学习考察人员人数的方式去报销这次学习考察费用。为此,他们还特地伪造了会议记录和考察学习人员名单等。时任某旅游公司业务员叶某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积极协助张宅三村村两委签订了一份参加学习考察54人费用总计为51834元的虚假旅游合同,其中虚增多报6人的学习考察经费共计5760元。2015年9月2日,张宅三村从村集体账户中向该旅游公司支付了学习考察费51834元,后叶某以现金方式将虚增人数多报的5760元钱交给张光某。
近日,因违反党的纪律,义乌市纪委给予张某、张发某党内警告处分,旅游公司业务员叶某也一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在当前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存,且从“地上”转入“地下”,趋于隐蔽、花样翻新。纠“四风”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才能让群众有更多正风反腐的获得感。(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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