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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交警防范货运车辆交通事故推出新举措
2018年04月18日 15:06:41 来源: 金华晚报 周轩 杨晓东

  “想不到运输单位车辆有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可对我们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4月16日上午,浦江县万固混凝土运输公司安全负责人郑宁在全县货车交通安全管理形势分析会上交流发言时说,“以前我从未听说过这项规定,今后要强化责任主动做好货车安全运输管理工作,以免自己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管控责任。今年初,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货运车辆交通事故防范新举措,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货运企业主管人员、安全员参加的全县货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形势分析会,通报当月各运输企业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货运企业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通过每月一次的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以此提高企业安全主管人员、安全员的工作责任心,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不断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浦江交警大队自从每月召开货运车辆安全管理形势分析后,逐渐从源头上夯实了货运车辆运输安全风险的防控基础,事故防范成效显著。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浦江辖区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亡人数比2017年分别下降34.9%、100%。

  “接下来,浦江交警将继续深化举措来严格企业源头管理,切实加强货车运输的风险安全防控,努力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浦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周荣林说。

标签: 安全管理;货运车辆;安全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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