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5月28日讯(报道组 王莹 通讯员 楼婷)“你中心在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廉政风险,少数津(补)贴发放无政策依据,对全市招投标工作监管上存在漏洞等。你作为中心主任,要全面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借此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日前,兰溪市领导结合市委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开展“一对一”主体责任谈话,直言不讳,逐项具体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由该市分管领导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一对一”主体责任谈话,是兰溪主体责任季度履责闭环机制的重要一环。2017年以来,兰溪市委坚持主抓直管,强化担当引领,创新推出主体责任季度履责闭环机制,逐级传导履责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兰溪通过三个环节形成主体责任季度履责闭环机制,即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工作动态进行全程记录,并制作成工作书面台账,按时报分管市级领导审签,实行履责过程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分管市领导结合审签、市委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一对一”主体责任谈话,要求被谈话对象根据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做到谈话结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委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由市委书记主抓直管,集中听取和点评市委常委季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实现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共享,同时统筹规划,将下一季度工作细化分解至各责任单位。三个环节环环相扣,力促主体责任落实。
去年以来,通过该机制,以及“四书一函”机制等多项创新举措,兰溪市级层面共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见书21份、牵头任务函告书9份,指出问题73个。
为了不让履责成为“空头支票”,兰溪还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工作分解、整改跟踪等措施,强化刚性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上行下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我们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一把手’,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兰溪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以来,兰溪有两个单位党委(党组)因履责不力受到通报问责处理,有29名市管干部因党的建设缺失、维护党的纪律不力受到通报、诫勉及以上问责处理,其中7名市管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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