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和建议,已完成整改32个,2个正在有序推进……”近日,武义县交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分管交通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汇报了该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两个月前,武义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交通局,分管县领导同时参加问题反馈会,并及时督促指导,县交通局认真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使反馈问题件件得到整改、事事都有着落。
今年以来,武义县委巡察办建立分管领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联系分管县领导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会,对整改进度跟踪指导,实行一月一汇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层层传导整改压力。
“县纪委领导把巡察桃溪镇发现的相关问题一一向我点明,每个问题都直指关键,给了我很好的警醒。”柳城畲族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回忆起一年前被县纪委书记约谈的场景记忆犹新。得到反馈意见后,该负责人立即对照问题举一反三,率先在柳城镇开展乡镇党委巡察,健全完善村级财务、村级工程建设等管理机制。
既要解决老问题,更要防止“病灶转移”。针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岗位变动的情况,武义县委巡察办进一步拓展反馈范围,由县纪委书记向被巡察党组织原主要负责人反馈有关问题,立行立改,防止将“老问题”带到“新单位”,目前已向被巡察党组织原主要负责人反馈问题意见12人次;对涉及共性问题的,及时分类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对全县面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由点及面,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巡察整改既要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措施;又要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县委巡察办主任陶洪波表示,通过压实责任,精准反馈,让问题整改既“对上人”又“对上事”,推动被巡察单位和相关单位“因案施策”“精准施策”,达到巡察成果共享、监督无缝对接的联动效应。
截至目前,该县已开展6轮对27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25个,除18个问题尚在整改进行中,407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巡察移送线索转立案7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件。武义县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过程中,深入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相关单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4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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