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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单”、“护身符” 永康给村干部立33条规矩
2019年04月09日 14:51:16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 孙武斌 谭孝军

  金华日报4月9日讯(记者 孙武斌 报道组 谭孝军) “经济开发区某村会计胡某将不符合条件的父母纳入失地农民保险,违规领取保险金3.5万多元,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昨天(4月8日),永康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组织村干部学习《永康市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试行)》谈到这一具体案例时,永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红英说,有了“小微权力”清单,抓“重点村”“重点人”“重点事”就有了依据,村干部也可以放下包袱,干事创业更有底气。

  永康出台的“权力清单”汇总归类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其中涉及村级管理25条,便民服务5条,救助救灾3条。具体包括村级重大决策、阳光村务、服务村民事项、村级财务管理事项、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事项等11方面33条权力清单。

  “基本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永康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为实现农村小微权力“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结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同步制定小微权力操作流程图33张,明确了村级组织、村干部等权力主体的岗位职责,确保不跨界、不越界。

  “我们做的工作让群众一目了然、明明白白。”永康市江南街道民丰经济合作社监委会主任叶均妙对“权力清单”连声叫好。他介绍,合作社所属的菜场年租金收入有2000多万元,按照“权力清单”的要求,账务天天公开,可以给社员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

  据了解,为规范“权力清单”运行,去年以来,永康市还积极推行农村巡察全覆盖、农村工程全规范、“三资”监管全公开,加快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同时,围绕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三资”管理等工作,永康市以建设清廉村居为目标,通过常规巡察、交叉巡察、“巡镇带村”等做法,发现问题1683个,清退资金21.6万余元,追缴村集体资金27.95万余元,问责227人,给予党纪政务立案25人。

  一方面,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另一方面,永康还严查不实举报,为干事创业的村干部撑腰,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被诬告的滋味真不好受,幸亏市纪委澄清了事实,还我公道。”去年底,洗清冤屈的永康市江南街道湖西村村委负责人沈跃华说起“权力清单”感慨道,“这是规范村干部权力的‘警示单’,也是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去年以来,永康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当面或书面告知、公开反馈等形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截至目前,共澄清不实信访举报272件。

标签: 永康;村干部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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