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5月8日讯(见习记者 黄娇丽)房子眼看就要“到手”,几名业主却拒绝签字收房?物业公司开出的交房缴费清单里的一笔公共能耗费,让东阳城区红椿新苑小区的几名业主无法接受。“既然收物业费了,怎么还有公共能耗费?公共能耗费是否包含在物业费内?”昨日,几名业主向《金报东阳》新闻热线18905791890反映。针对他们的疑问,记者走访了相关小区和物价、房管等部门。
交房缴费清单“冒出”能耗费?
物业:此项费用独立收取
去年7月,市民吴先生在红椿新苑小区购买了住房,到了今年4月底收房的时间,吴先生收到了开发商开出的一份“交房缴费清单”,清单上显示,吴先生要缴纳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装修履约金、水费周转金等一系列费用。而物业费比去年合同上的“涨”了0.5元/㎡/月。
针对这份清单,吴先生提出了质疑。“去年购房合同上的物业服务费是1.2元/㎡/月,这份清单上显示的却是1.7元/㎡/月。”吴先生说,根据物业公司的解释,多出来的费用是公共能耗费。“已经收了物业费,为何还要收公共能耗费?”由于无法理解这笔费用,吴先生拒绝签字收房。同样,在该小区购房的陆女士也反映了相同的情况。
记者询问几名其他小区的住户,他们大多表示对公共能耗费不太了解,其中几名则认为公共能耗费属于物业费。昨天,记者走访了该小区物业公司,得到了回复。“本小区公共能耗费跟物业费没有关系,不包含其中,是要单独收取的。”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红椿新苑的公共能耗费主要包括业主公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电费,按0.5元/㎡/月收取。“业主可以放心,这笔费用会公开、合理、按实分摊,并每年公示。”
相关部门:公共能耗费可收取
收费无标准
能耗费该不该收,物业费到底包不包括公共能耗费?东阳市发改局收费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的公共能耗费的确存在,且物业费可以不包括公共能耗费。
“公共能耗费是小区在运行中产生的费用,如公共电梯、公共照明用具、自来水加压等,需要由业主自己承担。有的小区将该费用计入物业费,所以不另收费,有些小区则单独收费。”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没有明文规定收费标准,收费多少与小区的具体情况有关,具体分摊办法一般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或产生的,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那么,物业费一般包含哪些费用呢?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本,费用主要用于小区服务维护上。“实行包干制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成本或者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支出的构成因素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物业服务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公共秩序维护费以及社区文化活动费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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