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的汤先生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病,先后在武义第一人民医院和金华广福医院住院治疗,仅今年一年医疗总费用就高达81.1万元。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值得庆幸的是,汤先生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0万元(达到封顶线),大病保险报销40.83万元以及医疗救助报销5.77万元后,个人仅需负担4.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高达94.45%,极大减轻了自身经济负担。
与汤先生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的唐先生。今年初,唐先生因颅内动脉瘤先后在金华市中心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接受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46.31万元,对于唐先生这样的普通家庭而言根本无力承担。幸好唐先生缴纳了3份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7.55万元,大病保险额外报销14.59万元后,个人仅需支付4.1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其中大病报销比例占31.51%,实实在在为唐先生的家庭带来了福音。
为减轻因大病、重病给群众带来的大额医疗负担,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共同富裕,金华市自2018年起实施“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鼓励群众在缴纳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的基础上,自愿认购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份额,每人最多可认购三份,每份100元,不同份额对应不同待遇保障水平。
据统计,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大病综合报销平均水平提高到80%,困难人员90%以上,城乡居民实际报销水平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平均提高30个百分点,累计为48万名患者减轻负担近50亿元,极大降低了参保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医疗支出的负担,有效地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