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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治超新规”实施半个多月货车上路变得“规矩”多了
2016年10月11日 10:15:57 来源: 南湖晚报 记者 吴晓宇 通讯员 董伟敏 蒋舜娟

  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 国庆长假前夕,一辆车牌号为“豫P198××”的6轴铰接式货车,缓缓开进沪杭甬高速公路嘉善大云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结果:车货总长度达到23.6米,按照新的治超管理规定,车货总长度超限5.5米,要被处以700元的罚款。

  “‘治超新规’实施以来,嘉兴市高速公路路面上的超限车辆明显减少,对公路桥梁的安全保护工作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昨天,记者从嘉兴高速路政大队获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堪称“史上最严治超措施”,自9月21日起正式实施后,半个多月来效果明显。

  超限车辆少了

  “豫P198××”的6轴铰接式货车被查获的当天,到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的车辆有10多辆,但违规的只有这一辆。

  “自从新规实施后,我一直是规范行驶的,但是今天拉的大箱子是不可解体的。”驾驶员朱师傅告诉高速路政执法人员,他车上装的大箱子是要从平湖运到上海金山区,他知道,按照规定,车辆属于违法超限,但是抱着侥幸心理,他还是接了这趟货,“大箱子拆不开,超限也没有办法。”

  按照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43条的规定:车货总长度超过20米但未超过28米的,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以前的治超管理规定,车货总长度超过22米但未超过26米的,处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嘉兴高速路政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后,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从我们这段时间的检查情况来看,‘治超新规’实施后,超限车辆确实少了。”

  6轴货车总重不能超49吨

  早在2000年,为了遏止严重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当时的交通部就颁布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2004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9个部委又开展了在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当时规定货运车辆平均每轴轴载不得超过10吨、6轴及6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最高不得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但现在新制定的治超管理规定,针对不同车型有着不同的标准。

  以往3轴货车的车货总重不能超过30吨,如今同为3轴货车,车货总重最高不能超过27吨;以往的6轴大型货车,车货总重为55吨,而现在核定的车货总重最高不能超过49吨,认定标准更为严格。

  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继续沿用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从18米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从2.5米调整为2.55米。

  超重1吨罚款500元

  根据新的治超管理规定,对于尺寸超限以及重量超限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明确了行政处罚标准。其中,几何尺寸超限的,按照违法超限程度分别处200元以下、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3个处罚档次;对车货总重超限的,明确了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标准,载货越多,处罚力度越大,罚款最高可以达到3万元,并规定货运车辆有多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可以累计处罚。

  嘉兴高速路政执法人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一辆3轴货车车货总重41吨,按照原来的治超认定标准,这辆车的车货总重超限11吨,根据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车主将面临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而按照新的处罚标准,3轴货车超过27吨即为超限,车货总重达到41吨,即超限了14吨,该车主将会被处以7000元罚款处罚。

  “新的处罚标准是超重一吨处罚500元,比过去的处罚标准更为严厉。”嘉兴高速路政执法人员称。

  据悉,随着“史上最严治超措施”的实施,嘉兴高速路政大队对新规定做了全面解读,重点分析了新旧规定的不同之处,并向物流等企业进行宣传,确保新规定的顺利实施。


标签: 高架;货车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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