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中,招标评标办法就好比是国有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比赛规则,对建筑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一方土地上建筑行业的发展格局。
记者1月16日从嘉兴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局获悉,由嘉兴市建委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管办出台的《嘉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下发,将于2月3日起在全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投标过程中启用。
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
据悉,嘉兴市建筑业市场目前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启用于2013年,该办法对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实施多年下来,技术标比重较高、专家评分主观性较强、招投标标书内容针对性不强、评标办法不统一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自2016年第二季度起开始执行全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以来,将企业信用纳入招评标办法中的呼声也日渐高涨,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的需求比较急迫。”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局长助理、市场管理科科长陈伟平表示。
据介绍,此前的评标分值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主要考察的是建筑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报价,技术标则由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打分,“商务标分值占30%,有时候会出现满分,有时候又出现很低的分。因为我们的专家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的,未必对每家建筑企业都了解,就有可能出现凭印象打分的情况,这对参与竞争的企业很不公平。”
另外,此前嘉兴市投标单位递交的技术标书厚达几百页,“明明几十页就能说清楚的事情,为了给专家留一个好印象,企业加入了很多背景资料或与投标项目关系不大的资料,走入一个‘悖论’,搞得资料越来越多。”而同一个项目上,投标单位少则十几家,多则三四十家,让评标专家在几个小时内通读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根本做不到,技术标中要重点考察的技术症结点,被淹没在“茫茫”资料中,导致技术标评审流于形式。
据了解,《办法》从2015年酝酿起草到最终成文印发,历时一年半,其间经过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及业内人士的反复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历经多轮修改和完善,最终得以出台。
重点修改在技术标方面
“改革技术标,主要是为了尽量避免专家主观性在客观评分中出现。”陈伟平介绍,《办法》主要通过降低技术标的占比、明确技术标标书明细、设定最低技术标分值来避免出现打分极端的情况。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评分标准,一类施工项目综合评估满分若为100分,技术标占比≤17%,也就是最高17分,“缩小了技术标的分值占比,少了的分就从综合信用评价中来补。”
《办法》对技术标书的制作也有规范要求,按照工程施工难度分类,分别是一、二、三类,不同类型的施工项目技术难点各不相同。陈伟平向记者举例说明:“以前最厚的标书有400多页,现在规定最多不超过60页,并且把必须表达的技术要点用表格的形式列出来,方便专家一目了然地了解重点。”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袁建炬是全市评标专家库中的一员,也参与了《办法》的前期调研工作。“以前也曾出现建筑公司通过不光彩手段,对专家评分起影响的情况,这对真正公开投标的企业来说是不合理的,也是对全市建筑市场有序氛围的一种破坏。”袁建炬认为,《办法》可以有效避免专家对技术标内容审查把关不严的现象,“每一项技术内容都明确规定最低分值,让评标专家能更好地比较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优劣,也能缩小各投标企业的得分差距,使得打分更有针对性。
综合信用体系起关键作用
随着信用体系的建立,社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为此,《办法》在综合评估分中增加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得分。
“通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挂钩,让企业的综合实力和诚信执业行为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扶持建筑企业发展壮大,促进优秀建筑企业在建筑市场的占有率提高。”陈伟平表示,不同于其他行业,建筑业的产品是房子,关系到日后几十年内的使用情况,“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能够更加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让企业重视施工现场的管理和规范,也能减少项目经理转包挂靠的现象,对规范市场行为具有很大的作用。”
目前,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已经有“嘉兴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公示”和“嘉兴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查询”通道。“主管部门每个季度都会对全市各个在建工地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将计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企业可以上网查询公示情况,如无异议,这个结果就将按照AAA、AA、A级折合后作为下一个季度投标时的信用分值。”陈伟平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6年第四季度,嘉兴市施工企业中共有10家企业达到AAA级、5家监理企业达到AAA级。“这样执行以后,就形成了一个闭环管理系统,如果企业想要在日后的投标项目中折桂,就必须全力管理好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对我市建筑企业管理更有利了。”陈伟平说。
据悉,《办法》将在全市统一执行,各县(市、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均按此执行,全市一盘棋,杜绝了各县(市、区)设置壁垒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
目前,《办法》已在个别项目招投标中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2月3日起,全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投标将正式启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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